行政强制公示
选择时间
序号 文书编号 执法依据 强制理由 强制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强制类型 执法单位 承办人 生效日期 法律文书
009536 遂消封字〔2022〕第01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遂平县修德行汽车维修店洗车房使用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遂平县修德行汽车维修店 92411728MA9F2C705H 临时查封 遂平县消防救援大队 许华伟(主)、郭奕龙 2022-10-04
009535 栾消封字[2022]第01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栾川县栾川乡财神大灶台 92410324MA43R729XX 临时查封 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李云超、张孟涛 2022-09-27
009534 示消封字〔2022〕第01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三楼大厅南侧安全出口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火灾隐患 漯河樱洛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91411100MA9K6AHMXN 临时查封 漯河市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 程睿、曲子扬 2022-10-07
009533 孟消封字〔2022〕第0178号 《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 项 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洛阳市孟津区鱼恋虾餐饮店 92410308MA9LL9CM8F 临时查封 孟津区消防救援大队 杜艳辉 李 健 2022-09-22
009532 孟消封字〔2022〕第0177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 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洛阳市孟津区郭飞飞小吃服务店 92410308MA9LXLGNXD 临时查封 孟津区消防救援大队 宋思达 杜艳辉 2022-09-22
009531 孟消封字〔2022〕第0179号 《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 项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洛阳市吉利区聚湘缘饭店 92410306MA9FQ9KU6C 临时查封 孟津区消防救援大队 杜艳辉 宋思达 2022-09-22
009530 孟消封字〔2022〕第017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 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洛阳市孟津区逸品小吃服务店 92410308MA9LRMRB1N 临时查封 孟津区消防救援大队 宋思达 杜艳辉 2022-09-22
009529 濮华消封字〔2022〕第 0219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 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单位二层楼梯间布草间使用夹芯为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 年版)第 5.1.7 条规定。 濮阳市华龙区华庭宾馆 92410900MA43MREU5K 临时查封 濮阳市华龙区消防救援大队 王宝力、张鹏 2022-10-05
009528 商睢消封字〔2022〕第00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应急广播未安装完毕,无法使用;大厦内管道井未进行封堵;防排烟设施无法联动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商丘市中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穗国贸大厦) 91411400747439521T 临时查封 商丘市睢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李金泽、黄焱 2022-10-01
009527 睢消封字[2022]第0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 睢县阿丽塔酒吧 92411422MA9GY36F26 临时查封 睢县消防救援大队 金风顺、曹柯宗 2022-10-01
009526 王屋消封字〔2022〕第 011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地下停车场入口门岗使用易燃可燃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搭建 济源义乌小商品批发城管理有限公司 914190013959024542 临时查封 济源市王屋消防救援大队 朱彦冰、王中伟 2022-10-01
009525 新消封字〔2022〕第 011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 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新县雄狮混凝土有限公司员工宿舍屋面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此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新县雄狮混凝土有限公司 91411523052250431J 临时查封 新县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办公室 关洋 唐凯杰 2022-10-05
一、本平台公布的消防行政执法文书由相关支队、大队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消防执法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相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单位书面申请更正。 二、本平台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相关法律文书及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违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平台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平台信息谋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允许,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本平台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