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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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书编号 执法依据 强制理由 强制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强制类型 执法单位 承办人 生效日期 法律文书
001454 召消封字〔2021〕第00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场所室内消火栓无水,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南召县城郊聚亿轩酒店 92411321MA44M66Y0X 临时查封 南召县消防救援大队 丁深、林道密 2021-05-08
001453 沈(消)封字【2021】00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消防设施停用,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沈丘县郑泰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1411624MA47LAXQ5L 临时查封 沈丘县消防救援大队 高力、汤刘镇 2021-07-06
001452 宛河消封字[2021]第00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南阳市鸭河工区谭庄鑫鑫超市 92411300MA40FTL76J 临时查封 南阳市鸭河工区消防科 吴志锋、袁旭 2021-08-11
001451 宛河消封字[2021]第00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南阳市鸭河工区通成学校 52411321MJY255952Q 临时查封 南阳市鸭河工区消防科 吴志锋、袁旭 2021-07-07
001450 宛河消封字[2021]第00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南阳森润木业有限公司 91411300MA44HA569Y 临时查封 南阳市鸭河工区消防科 吴志锋、袁旭 2021-06-02
001449 宛河消封字[2021]第00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召皇路店新街营业厅 91411321MA3X5AD34L 临时查封 南阳市鸭河工区消防科 吴志锋、袁旭 2021-05-10
001448 宛河消封字[2021]第00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南召县皇路店镇鸭河初级中学校 12411321660929413A 临时查封 南阳市鸭河工区消防科 吴志锋、袁旭 2021-04-01
001447 周黄消封字〔2021〕00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场所内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仓库,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河南宏旺木业有限公司 91411600MA444AHT2W 临时查封 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黄泛区农场消防工作室 刘帅、刘洋 2021-06-18
001446 周黄消封字〔2021〕00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场所内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宿舍,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周口泛区向日葵家庭服务部 92411600MA46GEC52N 临时查封 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黄泛区农场消防工作室 刘洋、刘帅 2021-06-16
001445 项消封字〔2021〕第00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与仟那酒店共用一部疏散楼梯且被封堵 项城市德聚庄火锅店 92411681MA9GMEC293 临时查封 项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吴鹏宽、张新华 2021-09-28
001444 项消封字〔2021〕第00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未与商场营业区进行防火分隔 项城市户继伟儿童游乐场 92411681MA9JYBGP2Y 临时查封 项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张新华、吴鹏宽 2021-09-28
001443 项消封字〔2021〕第00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疏散楼梯数量不足 项城市御道足疗店 92411681MA47XG7U47 临时查封 项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张新华、袁畅泳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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