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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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书编号 执法依据 强制理由 强制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强制类型 执法单位 承办人 生效日期 法律文书
003326 信平消封字〔2021〕第0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信阳世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泡沫彩钢板搭建办公室。其防火 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建筑构建、建筑 材料和室内装修、装修的材料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 行业标准)之规定。 信阳世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91411503MA44WEBN99 临时查封 信阳市平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逯传文(主)、黄啸 2021-11-10
003325 信平消封字〔2021〕第00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信阳市昌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彩虹苑小区)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芯泡沫彩钢板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信阳市昌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411500MA40BKQH36 临时查封 信阳市平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黄啸(主)、逯传文 2021-11-09
003324 范消封字〔2021〕 第0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范县新区樱花卫厨精品店 9241092644NMEN02 临时查封 范县消防救援大队 张振鹏(主) 刘近府 2021-01-05
003323 范消封字〔2021〕 第00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范县齐祺渔锅馆 92410926MA470C1RPO 临时查封 范县消防救援大队  王利行(主) 张振鹏  2021-01-16
003322 范消封字〔2021〕 第00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范县龙王庄乡孟楼东街金阳光量贩 92410926MA415FH28G 临时查封 范县消防救援大队 温兆瑜(主) 王利行 2021-01-20
003321 范消封字〔2021〕 第00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范县弘达国际宾馆 92410926MA43MF9A79 临时查封 范县消防救援大队 张振鹏(主) 温兆瑜  2021-01-29
003320 范消封字〔2021〕 第00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范县二厂家具商行 92410926MA9FN98J3R 临时查封 范县消防救援大队 温兆瑜(主) 刘近府 2021-02-04
003319 范消封字〔2021〕 第00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范县白衣阁乡九龙鞋城 92410926MA426X1M5F 临时查封 范县消防救援大队 温兆瑜(主) 王利行 2021-02-05
003318 范消封字〔2021〕 第00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范县龙王庄乡孟楼东街金阳光量贩 92410926MA415FH28G 临时查封 范县消防救援大队 温兆瑜(主) 王利行 2021-02-19
003317 范消封字〔2021〕 第00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范县惠邻易购生活广场 92410926MA46UQEM3U 临时查封 范县消防救援大队 张振鹏(主) 刘近府 2021-02-22
003316 范消封字〔2021〕 第00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范县白衣阁乡九龙鞋城 92410926MA426X1M5F 临时查封 范县消防救援大队 温兆瑜(主) 王利行 2021-02-05
003315 范消封字〔2021〕 第00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范县九品火锅烧烤食材超市店 92410926MA9FGTEA43 临时查封 范县消防救援大队 王利行(主) 温兆瑜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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