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公示
选择时间
序号 文书编号 执法依据 强制理由 强制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强制类型 执法单位 承办人 生效日期 法律文书
008259 灵消封字〔2022〕第00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 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室内一层、负一层消火栓无水 灵宝市亢立法羊肉馆 92411282MA45JAC062 临时查封 灵宝市消防救援大队 常猛、张大林 2022-05-20
008258 灵消封字〔2022〕第0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 员工宿舍、厨房使用易燃泡沫彩钢板搭建且违规住人 灵宝市海纳物流经营部 92411282MA9LD1GB88 临时查封 灵宝市消防救援大队 常猛、朱幼涛 2022-06-13
008257 许鄢消解封字(2022)第0016号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一层使用可燃材料装饰已拆除,火灾隐患已整改。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解除对鄢陵县庆渔年鲜鱼火锅店一层用房的临时查封。 鄢陵县庆渔年鲜鱼火锅店 92411024MA9KJ66R03 临时查封 鄢陵县消防救援大队 邢远销(主)、支永威 2022-08-02
008256 许鄢消解封字(2022)第0015号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该单位一层包间沙发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已拆除,火灾隐患已整改。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解除对鄢陵县唐人街娱乐中心一层用房的临时查封。 鄢陵县唐人街娱乐中心 91411024MA9G7KGP7K 临时查封 鄢陵县消防救援大队 邢远销(主)、支永威 2022-08-02
008255 浚消封字〔2022〕第00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消防控制柜严重故障无法正常使用 浚县艾欧尼亚网吧 91410621MA47110338 临时查封 浚县消防救援大队 李永岗、李明星 2022-07-27
008254 宛官消解封字〔 2022〕第0006号 《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该单位违规使用泡沫彩钢板用于住人的火灾隐患仍未整改 南阳金八方建材有限公司 91411300MA47GUWT05 临时查封 南阳市官庄工区消防科 谢培浩(主)、彭国宇 2022-07-23
008253 召消解封字〔2022〕第0006号 依据《消 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该单位解除临时查封的申请,对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符合解除临时查封的条件。 南阳华康艾制品有限公司 91411300MA3X4JQ79B 临时查封 南召县消防救援大队 丁深、林道密 2022-08-01
008252 宛官消封字〔 2022〕第0007号 《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该单位违规使用泡沫彩钢板用于住人 南阳金八方建材有限公司 91411300MA47GUWT05 临时查封 南阳市官庄工区消防科 谢培浩(主)、彭国宇 2022-07-23
008251 三陕消封字〔2022〕第00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室内消火栓无水 三门峡市陕州区嘉鑫手擀面婆婆粥面融合饭店 92411222MA9FQPKP93 临时查封 三门峡市陕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李道益、张博 2022-06-14
008250 三湖消封字〔2022〕第00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 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三门峡市湖滨区五源宾馆四层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三门峡市湖滨区五源宾馆 92411202MA9FQH1B1D 临时查封 三门峡市湖滨区消防救援大队 张永强 李明杰 2022-08-02
008249 新凤消封字〔2022〕第004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场所内使用易燃易爆液化气罐做饭,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新乡市凤泉区胖子擀面皮店 92410704MA9GC9C98M 临时查封 新乡市凤泉区消防救援大队 周法珍、李建华 2022-08-02
008248 三湖消封字〔2022〕第0020号 《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房顶采用易燃可燃泡沫夹心彩钢板搭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门峡中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91411200MA45DM7D0K 临时查封 三门峡市湖滨区消防救援大队 张永强 李明杰 2022-07-08
一、本平台公布的消防行政执法文书由相关支队、大队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消防执法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相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单位书面申请更正。 二、本平台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相关法律文书及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违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平台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平台信息谋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允许,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本平台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