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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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书编号 执法依据 处罚案由 处罚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类型 执法单位 承办人 生效日期 法律文书
047288 郸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5号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5号)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郸城县豫拦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12726197612240446 罚款 郸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王继鹏、崔彦超 2025-08-18
047287 郸消当罚决字〔2025〕第00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钱宗豪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占用消防疏散通道。 钱*豪 4116252005****6277 罚款 郸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王继鹏、崔彦超 2025-08-14
047286 郸消当罚决字〔2025〕第00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宋徽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占用消防疏散通道。 宋* 4102241984****0313 罚款 郸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王继鹏、崔彦超 2025-08-14
047285 郸消当罚决字〔2025〕第00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钱美荣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占用消防疏散通道。 钱*荣 4127261963****4122 罚款 郸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王继鹏、崔彦超 2025-08-14
047284 郸消当罚决字〔2025〕第00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李永进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占用消防疏散通道 李*进 4127261965****283X 罚款 郸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王继鹏、崔彦超 2025-08-14
047283 郸消当罚决字〔2025〕第00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陈柯宇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占用消防疏散通道 陈*宇 4127261990****0056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王继鹏、崔彦超 2025-08-12
047282 周黄消当罚决字〔2025〕第 000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第一项 两轮电动车违规停放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夏*军 4127221955****8711 罚款 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黄泛区农场消防工作室 刘洋、刘帅 2025-08-18
047281 许襄消当罚决字〔2025〕第000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过失引起火灾 张*杰 4104261989****6014 罚款 襄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刘帅 2025-08-18
047280 郸消当罚决字〔2025〕第00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王奇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占用消防疏散通道 王* 4127261980****8434 罚款 郸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王继鹏、崔彦超 2025-08-12
047279 郸消当罚决字〔2025〕第0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楼道内停放电动车占用消防疏散通道。 左*彬 4127261973****0078 罚款 郸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王继鹏、崔彦超 2025-08-12
047278 周黄消当罚决字〔2025〕第 000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第一项 两轮电动车违规停放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车*灵 412722********3028 罚款 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黄泛区农场消防工作室 刘洋、刘帅 2025-08-18
047277 周黄消当罚决字〔2025〕第 000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第一项 两轮电动车违规停放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李*丽 412722********2043 罚款 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黄泛区农场消防工作室 刘洋、刘帅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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