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新乡市红旗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负责人 | 朱海洋 |
| 办公地址 | 和平路165号 |
| 办公时间 |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 联系电话 | 0373-5813119 |
| 机构设置 |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6名;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2、统计掌握全区防火工作情况,分析防火工作形势,提出防火工作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3、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任务,加强消防产品监督;4、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5、监督管理大队列管重点单位,依法开展防火安全检查,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督促消除火灾隐患;6、负责查处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负责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听证以及消防诉讼案件的应诉和法律咨询,对群众举报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处理;7、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进行火灾调查,并对辖区定期进行火灾等式分析;8、对派出所、各镇、办事处工作进行指导。 |
| 执法的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
| 执法权类别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