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负责人 | 李利斌 |
| 办公地址 | 鹤壁市开发区东杨大道与富春江路交叉口 |
| 办公时间 | 夏季:8:00—18:00 冬季:8:00—17:30 |
| 联系电话 | 0392-6631197 |
| 机构设置 |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编制3人,分别是政治教导员1名,大队长1名,专业技术干部1名,主要承担辖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 |
| 执法的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
| 执法权类别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