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平顶山市卫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负责人 | 刘祖宁 |
| 办公地址 | 卫东区东安路123号 |
| 办公时间 | 夏季:8时至18时,冬季:8时至17时30分 |
| 联系电话 | 15737585557 |
| 机构设置 | 大队人员编制5人,主要从事防火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
| 执法的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
| 执法权类别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