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平顶山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负责人 | 吴志全 |
| 办公地址 | 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 |
| 办公时间 | 夏季:8:00—18:00;冬季:8:00—17:30 |
| 联系电话 | 0375—7025119 |
| 机构设置 | 大队共6名干部,内设法制、火调、宣传、办公室、外勤,主要负责防火工作,牵头办事处和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
| 执法的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
| 执法权类别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