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鹤壁市淇滨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负责人 | 刘鹏飞 |
| 办公地址 | 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7号 |
| 办公时间 | 夏季:8:00—18:00 冬季:8:00—17:30 |
| 联系电话 | 0392—3320003 |
| 机构设置 | 鹤壁市淇滨区消防救援大队编制5人,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全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 |
| 执法的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
| 执法权类别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