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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鹤壁市淇滨区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人 刘鹏飞
办公地址 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7号
办公时间 夏季:8:00—18:00 冬季:8:00—17:30
联系电话 0392—3320003
机构设置 鹤壁市淇滨区消防救援大队编制5人,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全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
执法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执法权类别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