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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违反本条例规定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
编码
XFCF0055
实施机构
市、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依据
《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办理期限
30日
运行流程
立案、调查、告知、听证、决定